安百花 发表于 2016-12-2 13:41:35

爱上喀喇沁(喀喇沁旗旗歌3.10)

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16-12-2 19:36 编辑

爱上喀喇沁词:安百花

瓦蓝蓝的天 碧绿绿的水美山美水 陶醉了身心悠悠锡伯河 我的母亲河温情脉脉 养育我成人

美丽喀喇沁 亲亲喀喇沁爱上你爱上你 真情似海深璀璨喀喇沁 明珠喀喇沁爱上你爱上你 永远不离分

月牙山溶洞 空气好清新塞外黄山 马鞍山迷人龙泉寺的香 美林谷的雪交相辉映 魅力有几分

辉煌喀喇沁 灿烂喀喇沁爱上你爱上你 真情似海深生态喀喇沁 宜居喀喇沁爱上你爱上你 永远不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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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喀喇沁旗委宣传部关于征集喀喇沁旗旗歌
  喀喇沁旗历史悠久,文化厚重。曾先后摘得“全国文明旗县城”“全国环境优美镇”“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旗”“全国绿色小康县”“国家卫生城”等桂冠。为进一步宣传喀喇沁形象,提升文化品位,激发全旗人民热爱喀喇沁、建设喀喇沁、奉献喀喇沁的满腔热情,特向全社会征集旗花、旗歌。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征集。  二、征集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2017年3月10日。  三、作品要求  (二)旗歌  1、旗歌的歌词要紧扣主题,贴近旗情,反映喀喇沁的历史文化,宣传喀喇沁的人文特色,体现喀喇沁的发展成就,展示喀喇沁人民的精神面貌。  2、主题鲜明,立意高远,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节奏明快、朗朗上口、通俗而不失庄重,易于群众传唱和普及,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长度不超过5分钟。  四、作品评选   (二)旗歌评选办法:征集结束后,旗委宣传部将邀请专业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来稿进行认真评选,并通过新闻媒体及网络平台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  五、奖项设置  (二)旗歌奖励办法:本次征集活动将对评选出的词和曲作者分别给予奖励。  1、歌词: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2、作曲: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  六、旗歌投稿须知  1、须附300字左右的作者简介。  2、每位作者限投1首作品,题材、形式不限,作品必须是围绕主题创作的原创词或曲,不得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因抄袭产生的后果由应征者自负。  3、投稿作品一式3份,请用A4纸打印或工整抄写,曲谱以简谱形式提供,要求谱面清晰,标明速度。必须注明作者的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欢迎提供录音小样或视频。  4、来稿(含音像制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主办单位对入选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复制权、演播传播权和出版发行权、不再支付稿酬;作者拥有署名权。  6、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七、投稿地址  中共喀喇沁旗委宣传部6031室,邮编:024400  联系人:王宏艳联系电话:0476—3759028,请在信封上注明“旗花、旗歌征集”字样。QQ邮箱:3012886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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