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佑平安(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院歌 10.20)
本帖最后由 安百花 于 2016-9-12 14:02 编辑爱佑平安——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歌词词:安百花
你的爱相伴 我的爱相伴我们用心托起生命的春天你的情温暖 我的情温暖我们用心呵护母婴的平安
爱佑平安 吉祥永远生命之树 美丽光鲜爱佑平安 幸福相伴湘潭妇院 爱的港湾
你的梦相连 我的梦相连湘潭妇院心系母婴的康健你的爱永远 我的爱永远仁心大爱托起希望的春天
爱佑平安 吉祥相伴生命之春 蓬勃烂漫爱佑平安 幸福永远湘潭明天 更加灿烂
姓名:安百花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兴业路56号501信箱邮编:157013手机号:13903639750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和教学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是湘潭市首批爱婴医院,全市唯一的妇女儿童医院。作为提供妇女儿童公共卫生和临床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承担着湘潭市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任务,是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危重孕产妇急救中心、新生儿急救中心。
今年是我院“文化提升年”,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增强医院广大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归属感和荣誉感,彰显医院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为医院健康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文化氛围,医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征集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院歌,具体要求如下:
1征集对象
关注、支持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2征集时间
自本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截止。
3作品要求
1.院歌征集主要为歌词的创作,也可附带曲谱;
2.歌词形式要求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便于合唱,易于传唱;内容需能体现医院办院理念和价值追求,体现医院精神和医院文化,展现医院职工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抒发广大干部职工对医院的热爱,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和祝愿;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以200左右字为宜;
3.所有稿件均需原创,来稿需写明“该院歌系本人特为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所创作,属原创作品,愿为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附本人签名(可用电子版),如无以上内容恕不采用;
4.稿件上需注明相关信息:创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作品名称。
4投稿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您的作品投递至xtsfyyb@sina.com电子邮箱。
5评选与奖励
1.评选办法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成立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评选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从应征作品中评选出5件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阶段:根据评委会的修改意见,入围作品经修改完善公开展示,由全院职工投票评选;
第三阶段:院歌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选委员会的意见和职工的评选意向,择优评选出最终录用作品。
2.奖励方案
最终确定为院歌的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0元;
其他入围作品给予一次性奖金1000元;
凡参加征集的作者均可获精美纪念品一份。
6注意事
1.应征作品不得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等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如有上述情况或有嫌疑者,则取消资格,由此引发任何纠纷由作者自行负责,如因此给湘潭市妇幼保健院造成损失的,由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2.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修改、使用、署名、复制、发行、传播、改编等所有著作权均归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所有,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否则构成侵权。
4.评选结果和奖励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将在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微信订阅号(xtfuyou)、服务号(xtsfybjy)、医院官方网站等平台公布。
5.若因信息填报不全,湘潭市妇幼保健院无法联系到作品创作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创作者自行负责。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湘潭市妇幼保健院。
7.咨询电话:0731-58528904
通讯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邮 编:4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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