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蓝羽 发表于 2016-7-28 12:01:25

远离艾滋享幸福(防止艾滋征集山歌歌词2首)

远离艾滋享幸福(山歌二首)
            
            池宝柱
      
         蝮蛇身细性情粗,
         罂粟美丽心肠毒。
         劝君莫去风月场,
         远离艾滋享幸福。

         
          真爱生命生活美
               
             池宝柱
         
          蜜蜂采蜜全靠嘴,
          鸭子游泳靠双腿。
          拒绝艾滋靠大家,
          珍爱生命生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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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防治艾滋病宣传标语山歌作品的启事
2011年09月20日 06:59来源:广西新闻网 手机阅读
  为广泛、深入、持久地做好防治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抵制和防范艾滋病的能力,遏制艾滋病在我区的传播和蔓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防治艾滋病宣传标语、山歌作品。征集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 预防艾滋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防治艾滋病办公室

  三、征集时间

  2011年9月20日-11月15日

  四、征集内容

  个人或集体自主创作的防治艾滋病宣传标语、山歌

  五、作品要求

  应征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具有时代感,能够准确反映艾滋病的防治知识,突出体现艾滋病是不可治愈的致死性疾病,艾滋病对国家、家庭和个人的危害,以及艾滋病的预防措施。充分体现广西各民族山歌的风格和特点,通俗易懂,形象贴切,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唱,力求生动、鲜活,艺术性强、导向正确,短小精悍。单条标语一般不得超过20字,山歌不能少于4句。

  六、投稿方式

  所有征集作品直接投寄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邮编53002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gxzyh486@163.com。请作者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讯方式)。凡投稿作品以投送日期邮戳为准,请注明“防艾征集作品”字样。

  七、作品权属

  凡入围作品,作者本人拥有著作权。主办单位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修改权和出版权。

  因作品权益而产生的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负责。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八、作品评选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优秀作品、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及奖励。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编印成《防治艾滋病宣传标语、山歌集》出版,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当代广西等区内主要媒体刊登。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2011年9月19日

港城蓝羽 发表于 2016-7-31 1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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