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xin 发表于 2016-2-26 21:13:10

程维

程维,诗人,作家,现代文人书画倡导者,江西南昌人。1991年毕业于江西师范大学中文系。1981年参加工作,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西省作家协会诗歌创作委员会主任,江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简介 编辑
  笔  名: 史嘉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62/2

  民  族: 汉族


  1983年在《湘江文学》月刊开始发表作品。先后《人民文学》、《诗刊》、《十月》、《解放军文艺》、《作家》、《星星诗刊》、《山花》《作品》、《中华文学选刊》、台湾《蓝星诗刊》香港《诗双月》、美国《纽约诗刊》等发表大量文学作品,作品被收入《中国当代文学作品精选》、《新中国50年诗选》、《二十世纪汉语诗选》、《世界华文诗精选》、《人民文学五十年作品精选》、《星星诗刊四十年作品精选》、《主潮诗歌》、《中国诗歌年鉴》、《中国诗歌精选》、《中国最佳诗歌》、《中国现代诗年鉴》等百余种选本. 程维的作品列入大学中文夲科《中国当代文学教学大纲》

  1993年,《亚细亚诗报》1993年总第28期公布总第27期征答揭晓:十佳中青年诗人是张新泉、陈所巨、秦巴子、林染、沈天鸿、曹宇翔、海子、杨然、程维、于坚。

  1997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1991年出席全国青创会、2001年出席第六次全国作代会。2006年出席第七次全国作代会 。2009年为中国作家代表团作家代表出席第46届贝尔格莱德国际作家会议,其作品《海伦》《灯具店》《银色笛手》等译成欧洲各国文字,并由塞尔维亚著名演员朗诵、在塞尔维亚《文学报》、《子午线》等刊物发表,获得热烈返响。2010年印度加尔各答国际诗歌节邀请参加诗歌节。

2 著作 编辑
  著有长篇小说《戈乱》、《虚鱼》、散文集《独自凭栏》、《沉重的逍遥》、《书院春秋》、《豫章遗韵》、诗集《古典中国》、《纸上美人》、《他风景》等十部,长诗《唐朝》、《汉字·中国方块》、《喜马拉雅山上的雪》、《商》、《一日百年》在海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他风景》,诗集,程维 著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09年11月版定价:31.60元全书311页,收入著名诗人程维优秀近作及最有代表性的各类诗作二百余首。广有影响的长诗《我要到唐朝去》、《喜马拉雅山上的雪》、《商》、《汉字·中国方块》、《刺客:怒之花》及《朗读者》、《村庄》、《看门人》、《海伦》、《乌玛·瑟曼》、《朱丽亚之唇》等脍炙人口的作品皆收入其中。书的“自序”-“我想说:纸·镜子”是作者在第46届贝尔格莱德国际作家会议的论文。这是一部足以代表当代中国最高水平的诗集,亦是中国作协第五届鲁迅文学奖重点参评作品。《他风景》让人强烈感觉到诗人在纷繁迅疾的时代所持有的一种从容大气的书写姿势.作者不仅重视传统而且广泛吸收丰富的现代艺术技巧,在题材上出古入今,既体现了中华文化博大的史诗性,又具有当代精神高地的坚守品质。

  诗集《他风景》想像奇谲、意象丰富、手法新颖、诗味隽永,作品渗透着对历史、对现实、对人类灵魂的深入思考.其新咏史诗,既有独到的史识、又有超拔的境界,显得深沉大气,而且在艺术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诗人所营造的意象如《喜马拉雅山上的雪》《我要到唐朝去》《楼兰》,丰富而奇异,都充分个性化了;作者诗行的排列,有一种超越语言本体的意义.集中的《灯具店》《银行》《购物中心》《村庄》〈山鬼〉等有着崭新的诗意命名的坚定,而《汉字:中国方块》《词根:剑》〈文字:刃〉等充满着深邃且震撼人心思索,令诗意的疆界获得了与文史哲相融后的拓展.

  全书作品充满了情感与思索交互跌宕,汉语之美在诗人向与掌控下得到了时而节制, 时而舒缓的展开.正如一位评论者所祝:“〈他风景〉才是最程维的文字,最能左右精神世界疼痛与欢娱”。

  著名诗人公刘先生前曾评论程维“是真正厚今而不薄古(包括五四传统)的诗人”.评论家陈良运评论程维的诗歌是“致力于追求一种雅士风范,这种追求是高文化素质的表现”.

  一切对诗的诋毁、误解都将在这本诗集中正本清源,一切对诗的沮丧与厌倦都会在对《他风景》的阅读中烟消云散,这本诗将在读者中还诗风景以月白风清的美和热爱之心。作者对诗的态度一贯是,毋须再言,让诗开口。

  《戈乱》:猝不及防的汉语豪华盛宴〈文学评论〉

  邓思鸿

  在美籍华裔作家哈金提出的“伟大的中国小说”的概 念成为当下中国文坛热点之际,长篇小说的创作极其引人注目。由东方出版社(人民出版社)近期强力推出的 当代著名诗人程维的长篇小说《戈乱》,在大江南北引起强劲轰动。一时间“新浪网”连载 版、手机JAVA版本乃至盗版本纷纷出现,《文汇报》、《光明日报》《新京报》等百余家媒体作了热评与读书 推荐------其新颖而独具创意的浪漫的历史题材、全新的小说叙述方式、空灵狂美的诗人化写作,成为读者 和文坛猝不及防的阅读事件。

  “新浪读书网”评论说“《戈乱》是2005年小说界冲出的一匹黑马”“过去读 程维的诗,《唐朝》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现在又被他的长篇小说《戈乱》带入一个魅力独具 、张狂迷荡的古代世界,程维小说里的王者之气扑面而至。面对他的文学疆域,面对他的艺术世界,仿佛作者在宣 告:这就是世界,而我是王。”中国小说需要的就是一种王者之气,只有这股气象,才能横扫每年出版的成百万吨 长篇垃圾。有媒体称:《戈乱》是今年出现的一部优秀长篇小说,应当引起小说界关注,它给小说输入了许多新鲜 元素,多视角形成多重性的立体叙述结构、唯美而考究的语言、精致的人物、诗化的意象,令人耳目一新。

  其实 历史小说的创作近几年来可谓热闹,唐浩明的《曾国藩》、二月河的帝王系列,历史小说带动一大批同类题材的影 视创作,在我们的视野里全面开花。但热闹是热闹,当我们为《汉武大帝》叫好之余,总还感到不足,过去我们评价历史小说,尤其影视作品,总好以尊重史实和戏说两种来作为一种普罗式的评价尺度,似乎史的含量多寡决定了 文学或影视作品的优劣,这一尺度显然是歧误,因为它根本就不是文学和艺术的评判尺度。为《汉武大帝》叫好,显然更多是遵从这个尺度,包括唐浩明、二月河、乃至新近的熊召政也离不开这个尺度,作者本人更多的谈到也是 对历史研究的如何深入等等。这是历史的尺度还是小说的尺度,抑或是历史小说的尺度?这个尺度在今天早已不该 摆在文学评判的台面上,这个尺度需要作家自己来打破。要真正回归到文学和艺术的尺度上来,历史小说是文学,是小说而不是历史,这个观念应是鲜明的,历史小说的尺度,应该是小说的尺度。

  程维《戈乱》的出现由于其全新 的现代理念,让我们发现了对以往历史小说破戒的惊喜。有媒体作出评论:《戈乱》标志着后历史小说的诞生。

  “程维的后历史小说,是以解构历史的方式进入历史而进行创作的,”“它是后现代的、尊重与强调小说艺术本体 的,它标志着小说作家的文学自觉与清醒写作立场,不被历史迷失小说的方向,也即不由史牵着小说走,是以小说 的艺术指向来主导整个作品,在某种意义上说,程维的后历史小说对当代中国文学创作有着不一般的启示和意义。

  《戈乱》的副题是-----皇帝不在的秋天。小说取材于明代中期,皇帝风流,宦官专权,藩王企图 重演明初清君侧的故事。《戈乱》以明代南昌宁王叛乱为主线,叙述一代美人娄妃、江南名士寅、平叛统帅阳明君 和王者、武士、书生、刺客、响马以及各阶层人物,在特殊历史时期陷入错综复杂的激情与野性、狂乱与迷荡、随 落与拯救的矛盾纠葛中,全方位呈现了明代中叶南昌的一场狂美而壮阔的史诗图卷-----无论王者还是平民,艺伎还是王妃、剑士还是文人,在这一刻都陷入了不可自拔的命运璇流里,杀者与被杀者,爱者与被爱者,脱离灵 魂的肉体徒具美艳,游离躯体的灵魂,无所依从,他们在彼此的错位中相互纠缠、迷失、沉沦与挣扎,一边是血腥杀戮,一边是芬芳的情爱,中间是王者、画师、武士及美人的犹豫与徘徊。小说构架宏伟,叙事优美,语言的镜象 折射出惊艳的华丽与黑,让人看到一场浮华而委靡的忧伤情事,肮脏暴烈的阴谋哗变,血艳怒放的一派伤花。全书 充满了作者的哲思和悲悯情怀。

  《戈乱》的作者程维是个很深厚的作家,他在这部小说里设置了种种机关和符码 ,让人解读;太阿剑、非戈、书空剑、武士残夕、司空朔、散人无影、说书人喜佬、失忆者谭木匠、剑士步七等等 ,都是残缺的,有痛感的,小说里的人与物都是彼此对称而又相互消解、异质同构的。他以一批书面符号式的名字 对应另一批世俗不堪的名字,暗藏玄关与特别的美学追求,令人索解。《戈乱》的叙事方式也可能给普通读者设置 了一定解读难度,它破坏了传统阅读情节小说的习惯,作者像是有意将完整故事进行分解,又从不同角度,通过不 同叙述者来陈述,叙述者有的是马,有的甚至是房子。小说的多重叙述者组成的多重叙述结构,使作品犹如一个立 体,就像毕加索的画,从而令《戈乱》在当代中国长篇小说中具有特殊的文本意义。

  同时必须强调的是《戈乱》 还绝对是一部独具匠心的诗化小说,无论书中的意象之美或是用字、词的考究、雅致。程维以其诗性的风格,给读者前所未有的语言新鲜感,那种随处裹挟的空灵的文字,克制而又内敛的叙事,高蹈而灵动的诉说,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震撼-----这是程维的《戈乱》明显区别当代任何一部长篇小说的地方;笔者在此大胆揣测,或许《戈乱》一书也将由此傲然卓立于中国文学史中,并成为小说史上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

  原载2005年2月23日《南昌日报》

3 人物生平 编辑
  为南昌市拔尖人才,南昌市521学术带头人,2008年奥运会火炬手.  

  长篇小说《戈乱》列为2005畅销书排行榜.

  《古典中国》获中国作家协会第八届庄重文文学奖、江西省第二届优秀文艺成果奖,

  长篇小说《戈乱》获首届滕王阁文学奖,

  《爱之门》《雪崩》等作品分别获第一、三届江西省谷雨文学奖、第二届陈香梅文化奖、南昌市政府文艺奖、广州文艺奖,散文集《独自凭栏》获第五届江西省谷雨文学奖,《书院春秋》获中华好图书奖.

  长诗《为文学而哭》获1994年《诗刊》优秀作品奖,

  《书剑飘香》获1997年华东报纸副刊散文好作品奖,

  《清理人生:白色中的白》获1997年邮电部报刊文学评论奖,

  长诗《用诗歌祈祷和平》获1995年《诗刊》全国朗诵诗金鹰杯奖,

  《重庆谈判之诗》、《推开大水》分别获1992年、1998年江西省报纸副刊好作品二、一等奖,

  《斯人昌耀》获2001年《诗林》杂志年度“天问诗歌奖特别奖”。

  牧斯 说 程 维

  清明的河滩,风与绿,一个叫程维的男子踏青于岸.

  0

  我对事物基本上模糊不清,不论是自己亲历亲为还是道听途说。

  时空于我、事件于我、人物于我,只要一坐下来,我脑袋里基本上一团浆糊。

  我很难再现当时在场树木的颜色,天花板是脱落的还是其他形状。我完全缺乏描述和记忆事物的能力!

  1

  我觉得程维是风中的王子。

  那一阵他喜欢白色的西服,行走在九十年代的街上(两旁尽是些他描述过的美女)。

  参加各类诗会时总有一大帮男女围着他。那热切的样子,仿佛都想得到诗的秘密!

  程维在这样的场合应付自如,由此成为江西诗坛领袖般的人物。

  有太多的诗友,学他具有浓郁古典气息的诗歌。那时他的诗喜欢用句号,在诗歌中,不管是一个字,一个词,还是一个短句,后面准是句号。由于程维特殊的气质与语式,他使用句号倒是贴切自然,而一些拥趸者,使用起来,却生硬梗塞,毫无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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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多了他的作品,会有这样一个幻觉:一个美人,是实人,也可以是纸的。若命她从纸上走下来,这完全可能;若相反,她便立即结束生活之聘

  当程维命令一截小景,气壮山河般,席卷云舒……那小景,果真这样,做了。当他执矛扮士,果有一名武士,来到生活中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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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阵生活是不真实的,人与人之间的话语,谈论与讨巧是不真实的,那一阵大伙只在乎纸上词语,“呼啦啦”在纸上写字!

  大约一年,甚至更短,检阅的时间到了。程维总是一身白色的西装,发哥般的脸型配以诗者的长发,穿过一个玻璃工厂或“自由经济”的胜利路,这时,一些新鲜蓓蕾般的女孩,会迫不及待露出小臂与肚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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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后来是玛丽莲?梦露、奥黛丽?赫本这样的女性,戴安娜?斯宾赛这样的王妃与他心性相通。

  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作品中的人,生活中的程维并非如此。但我认为作品中的人才是真正的人。在程维驾驭她们时,这时的程维才是真正的程维!没人认识的程维!我觉得程维的性情与这人相像,“贵气”,风流倜傥,而又,不乏中国士大夫的宽宏、儒雅!

  如果他一骑单车飞转,我觉得他是开一辆跑车,感受这个并不发达城市的热度。如果他倥偬迷惘、壮志未酬,这,正是生活的本来面目。而现在人情练达,大隐,隐于市。或许这就是现时代的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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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表的那个人(程维)或许寄居城市某街某巷,与某人为伍。做一个人的儿子,娶了妻,又有了儿子。最要命的是还在某个并不显赫的单位任职。

  人们大多按照这个逻辑按图索骥找到肉身的程维。有门牌号的程维。可以去参加一场宴会却不认路的程维。有许多人,与他结为参差不齐的社会关系。

  包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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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认识的程维是那个隐身、视而不见的程维。

  他在暗夜中疾书,在土地以下行走。他畅快的时候会记述表象中的语言。最主要的是他在熟悉我们的传统……这需要夜以继日的甄别。

  据说赏到醍醐灌顶时,会有三五大鱼在地底弧游——所谓坚硬、泥土和腐烂,全催枯拉朽。

  当然,有时也是凡常意义上的盗洞者,盗了南昌这个洞(如果,可以把它看作一个洞)。当掘到南昌的城脚,千年的沉重,猜想上方古代犹韵的风情;古代的市井,什么都好玩(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也许什么都不好玩,就连滕王这座古阁,也神游遍地,难以寻觅其,确实的芳踪。

  ——这二千多年的古城,奇迹在哪里?这二千多年的古城,哪儿是最爱!“云上的日子”,实在没有时间分神与思考。一半意义上的精神图腾,只能被日常的琐节所劳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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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在程维写作或思考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

  但他倡导的是快乐写作。他用词割古代君王的旗袍时有一种快乐,他用词调侃秋官、调侃仕女、调侃调侃,在历史的华冠上放一株诙谐的小草。

  比如他写海伦:“世上哪有这样的女人/她是幻美之母”,但他立即笔锋一转,调侃起来,“她的出现/使战争从此转移到床上/英雄活力无限/仅仅只为证明/压在身体下的美人/是不是海伦”,严肃中夹杂着情色的欢娱,使得读者顺利滑过“史实”的独木小桥,而他也“剑走偏锋”地完成一次对历史的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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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上我与程维相识,是在模糊的五月。作为一个与他经历同时代的外乡人,那时我还只是从地里挖出的蕃薯,泥黄泥黄。

  那时他一竿竹笋一样比我长得好。在我现在的年纪指导我们写作,抹去时间的枝节,我记不住是哪一天。我记得那时他名头足够的大,我天生的弱小。基本上,我是以一位观察者来完成那次际遇的。

anxin 发表于 2016-2-26 21: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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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后来,他给了我无数的帮助。无形的比有形的更有价值!连同南昌古城上方其他朋友。

  但不知什么原因,我与程维在某些情绪方面,保持惊人一致。是那种带有隐匿性质的、现在仍未言说的一致。这让我与他,在某些年享受着某种“高贵”的话语体系。

  我觉得,我与他谈话的默契,就像在地底潜行时一块块地垒砖。由一块砖,叠在另一块砖上。在古城下叠出各种造型。当一块砖从另一块上滑下来,我们就再捡一块砖叠上去。——我是说,如果我们的谈话能找到什么骨骸,那么很可能,是南昌古城下面那堆乱七八糟的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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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记得,程维经常在那样的潜行中,看到王勃的影子;明朝宁王入主的日子,他也记忆犹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南昌,他记得更为清晰。这些最后,都骨骼闪亮,沉入地底!

  ——那时,他还喜欢铸剑!瞬间,一条古色斑斓的剑铺在他幻想的魔力下展开,铺架上满是各式精美的宝剑,这宝剑亦真亦幻,似书又像其他.

  这宝剑据说“能割断语言的喉管, 把纸/割出血”! 我亦如此

  原载2009年第5期<百花洲>杂志

  “这就是世界,而我是王。”

  -----程维访谈

  王治川

  长篇小说《戈乱》写得既花团锦簇、光怪陆离,又勾心斗角、错综复杂;然而其叙事的脉络清晰,且极有分寸。程维宛如白衣侠士骑在啸天宝马之上,或鞭指天涯,信马由缰,潇洒得马踏飞燕惊回首;或笑谈秋风,踢花留香,艳丽得蝶恋马蹄舞相随……

  无怪乎新浪网友这样发表评论:

  “《戈乱》写得很有气势,它清楚地表达出作者程维对于历史的遐想和感觉;它很适合拍成大电影,我希望由莱德利斯科特来执导,拍出原作的大气磅礴。”

  “我很喜欢书中的人物,感觉他们似乎活在那个遥远的南都,都在与自己的命运进行一场声势浩大的搏杀,没有赎救,没有感动,随着宁王豪头颅上的快刀落下,一切戛然而止,城的面庞疏远而彷徨,烙下一片哀黄的血色。”

  “张艺谋……应该与作家程维联手共创历史大电影,……我们期待张、程的历史性大合作!!!这将是中国电影和文学赢得世界荣誉之所在。

  ——热闹。精彩。

  此刻我最想知道的是作家程维对《戈乱》一书面世后的个人感想。为此,我们有过一次访谈式对话。

  “《戈乱》可以说是文字筑造的宫殿。”程维开门见山。“《戈乱》的写作及问世是令我感到快活的事情。这部书把我写老、写沧桑了。”

  一个严肃的作家,为了自己的作品倾注大量的心血和精神,难免要“衣带渐宽”“人憔悴”的,只不过他“为伊”“终不悔”罢了。但是,你为什么会选择明朝的宁王豪叛乱之史实来演绎你的文学宫殿呢?

  “历史上的许多事物,本来就很寻常;这个世界每天都没什么新鲜事,就象克罗奇所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一样。所有人们以为的‘历史’不过是经过了时间、语言、文本的放大,改写了其本来面目;历史一词本身,就令我望而生疑。正是这种疑问,让我找到了时间的入口,我需要一个叙述的时空便隐约可见了——《戈乱》就是这样写出来的。”

  很多读者都对你脍炙人口的诗篇如数家珍、开口能诵:“我要到唐朝去/以梦为马/今夜就出发……”为什么你一改初衷、摇身一变,竟写起小说来?而且一写就是文体独特、与众不同的长篇新历史小说?

  “文学独奏的时代已经结束。如今的文学创作趋势是互文化的,多种文体交叉、融汇。想想看,也只有长篇小说的形式能够承载这么多东西——那可都是各种各样的技术活,操作起来很过瘾的。”

  “我是个顺应天意者,写作《戈乱》,我认为是天意使然。就技术上说,当代的文学早已由博尔赫斯、卡尔维诺、罗伯·格里叶、西蒙、格拉斯等大师不断改写时,我的创作就不能无动于衷,而应向他们表示敬意。他们都是我的小说师傅,还有日本的紫式部、三岛由纪夫、导演黑泽明。”

  《戈乱》之名,有何深意?

  “所谓‘戈’,在这里既是名词,也是动词。‘戈’作为名词时有两层意思:

  “1、表层意思:戈是冷兵器,搏杀之器,可引起战乱或叛乱;此为《戈乱》专指主题。

  “2、深层意思:戈引伸为性,是男性之戈;而的错位或缺失,亦可导、迷茫乃至战乱和乱政。此为《戈乱》隐指主题。

  “戈作为动词时,其意是旁藉的、谐音的‘割’,阉割之意。《戈乱》者,因‘割’而乱也。

  “宦官乱政,意味着皇权被剥夺或旁落,也就意味着‘皇帝不在’其位谋其政;而‘秋天’多事,所谓‘多事之秋’起‘戈乱’。

  “说到底,《戈乱》还是一部关于刀剑的小说。”程维说。“兵戈者,利器也,它象征着男性的阳刚和根。宝剑太阿最后发现早就断在鞘中,则是隐喻阳痿。”

  《戈乱》中有没有武侠成分?

  “没有。”程维道:“《戈乱》中的武者或剑士仅仅是冷兵器的较量者。锐利的铁器与肉体接触,尤如男人与女人的另一种作爱方式,非常冷酷而暴烈,那就是撕裂、是血的喷射、是完整的破碎。

  “我写的是生命的痛感,将武技、搏杀还原到打斗、拼命本身。这是还原残酷之美,那是死亡的血之花绽放于黑夜的感觉,这才是黑色中艳耀的大美、诗意和哲学空间。《戈乱》弥漫着这种东西,非但不是其降格之处,而恰恰是其高级所在。

  “《戈乱》是写欲望的小说,这是生命的原动力,和一切历史的私处或耻部。它是历史的,也是当下的。

  “《戈乱》写的是人的主体意识失落与寻找,祭圣心理是自我拯救沉沦或绝望的挣扎。当来自天穹的悲歌无声而起,每个人都听到了属于自己的挽歌,真实历史背景下的一次情境虚拟由此告成。……

  “宁王的叛乱是一场不成功的性事。一个阳痿者去找一个宦官的茬,一打女人反而把他打倒了,光这一点就非常有趣;何况这本书里这种东西太多了,我是将足以写十本小说的‘料’,用在一本书里(这也许是本书的毛病之一),读者买《戈乱》应是物有所值。”

  从《戈乱》的跨文体写作来看,程维早已不是为单一文化浸淫之小生,而是由多种文化整合“所化之人”(陈寅恪),其凝聚于字里行间的也早已不是寻常的“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思古之幽情,而是独自凭栏之雍容,登高远眺之达观的悲悯情怀了。

  作为诗人型作家,程维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独具一格。他对世界、历史、文化、自然及社会现实的认识既深刻又平和。一个作家对历史与文化的认识愈深邃,其对自然与社会的感知亦就愈透彻。本着深邃而透彻的历史文化观,程维才得以打破时空极限,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启程,乘上文学编码的时间机器,对五百年前的明朝令人痛彻心髓的轶史加以异化演绎,以还历史的本质。历史,在程维的小说里是指人类进程中的那些原在的元素,而不是某一时期或阶段的表象特征;他的理解,区别于寻常的历史小说作家。

  《戈乱》刮起的旋风,让读者渐入佳境。不甘休闲的程维又在电脑舞台上开始演绎他的下一部惊世传奇。对程维的叙事野心/欲望而言,《戈乱》仅仅是个开始。

  “《戈乱》,宏伟而让灵魂颤栗,它掏空了历史,也掏空了我们,望之生畏的作品。” (新浪评论)

  程维说:“没有激情的时代,我们更需要荡气回肠的作品。”

  我知道:在他内心深处,一直还跳动着另一句话:

  “这就是世界,而我是

  王。” (英·史蒂文生)

  ( 此文为王文"《戈乱》图式"之一节,已发表<创作评谭>)

4 程维诗选 编辑
汉字·中国方块  一字千金
  -----成语

  一个汉字,在中国人面前

  就是一个大师

  孔子老子庄子这些小师们,从很早开始

  就向方块状汉字的房子里浩浩荡荡地

  迁居。他们隐身其中

  或乘一领汉字小轿,被前呼后拥的动词抬着

  从成语里走出来,穿街过市

  踅入一条线装小巷

  便没了踪迹,让人索隐

  他们喜欢在汉字里闭门拒客


  黑发谢顶的时候,智慧在秃头上闪光

  他们便向后生伸出瘦长的手指

  传授:如同汉字本身—样朴素的道理

  一笔一划之中,包括了所有为人处世

  使汉字散发哲学气息

  一个汉字具有一个汉人所具备的全部品质

  祖先教我们端端正正做人

  端端正正写字

  对我来说,这一生都有可能是学习汉字

  热爱汉字,运用汉字,乃至化身于汉字

  到神奇的汉字方块中

  去和屈原、杜甫做邻居

  用方块字写诗,状如宝塔和亭子

  耸立于汉语风景中,显示出塔的古朴

  亭的风仪

  像大雁塔、牡丹亭

  早已为世人所熟悉,摄入灵魂的底片

  从里走出的李白

  走出的白居易

  他们用汉字方块建构的塔和亭子

  是天下最好的,我们叫唐诗

  世人进去参观,走出来也成了一个个

  雄赳赳的汉字

  随即被一支古典的狼毫

  潇洒地填入了宋词

  用方块字做散文,状似楼阁大宇

  在文学史上吞吐风景的,往往属这类名胜古迹

  像滕王阁、岳阳楼

  连三岁的屁孩也爬过它们押韵的楼梯

  从里面步出的王勃,步出的范仲淹

  是公认的大师

  在《别赋》那幢汉朝建筑里,有人从中打开一扇

  汉字的窗户,但见

  依依杨柳之下:杨花似雪

  古人在柳枝飘忽的道旁摆酒送别

  苦煞了一个愁字

  江淹从方块字里伸出盛满才气与离情的衣袖

  把一片秋色拂去,留下那幅

  发黄的宣纸。让人凝神静思

  繁体的年代,汉字总是被砍去脑袋,大腿或手臂

  由此成了简体

  后来的日子逐渐变得机智

  它们有的和曹雪芹攀上亲戚

  在贾府出入。三杯两盏淡酒,与公子或小姐打发在一起

  填词做诗

  偶尔想到自己的身世

  不由落一两滴伤心的墨汁

  成为林妹妹埋葬桃花的辞

  其他部分蒙面绿林,它们由词性的强悍而干上了

  铤而走险的事

  —旦被别的字出卖,就会割去首级

  所以有更多的字逼上梁山,在水浒聚义

  挺一条朴刀于施耐恩笔下

  砍翻一路路官府的字

  演义一百二十回英雄传奇

  另一部分字,它们的偏旁与部首

  直接联系到刀。枪。剑。戟

  它们注定用于乱世,效命沙场

  秋风喋血

  它们在罗贯中的书斋里耍大刀

  令三国得以鼎立,从而以功臣的名份进入历史

  剩下的字,因为有病

  被驱逐出句子

  落拓江湖沦为浪子

  它们渴望字典收留,或到一册破书里谋职

  如果撞在小学生手里

  其性命就有可能被涂抹乃至粗暴擦去

  我同情这些字

  它们的命运使人想到清朝鬼头刀下的汉字

  颗颗好头颅

  一个个掉下,成最残酷的字

  死。一开始就向汉字逼入

  使人认定,笔是一种冰冷的凶器

  纸是刑场啊,上面覆盖着雪

  一个汉字便是一颗血性的头颅

  历代文人为什么总是将它伸到刽子手的刀底

  多少头被斩

多少汉字成了无头的骑士
  在历史的隧道里它们一步一血

  语言仍在汉字的肉上奔驰

  先哲与大师的灵思,在一块块陡峭的汉字上

  行走,传递万世

  汉字是肉筑的,灵魂在汉字中

  生生不息

  我们活着,在人世这幅大纸上

  本身就是一个象形汉字

  头颅,身体和四肢

  都是按汉字结构组成的整体

  站立是一个字,卧下是另一个字

  跪倒完全是意义相反的一个字

  把头往上仰是一个字,往下低是另一个字

  往边偏一点又是一个字

  将手举起与放下是两个不同的字

  身躯的挺立与弯曲,乃至大腿的收缩与伸直

  都具有汉字的象形意义

  人的一举一动都是一个活生生的

  汉字。不同的行为

  决定着一个不同的字意

  每个汉人都要用自己的一生

  来完成一个汉字

  大写或者小写,繁体或是简体以至

  褒义与贬义,都取决于自己

  我们在汉字中生活,经常在各种方块里

  出入。有时蹲到古老的墙角

  随手捡一块断砖

  敲一敲汉字:就能够清楚听出一段轰然作响的

  历

  史

anxin 发表于 2016-2-26 21:14:15

 (1990年4月号《作家》)

与鲁迅先生的最近一次邂逅
  走进新华书店。你

  又出现在书架上。压塑的封面

  在武侠小说。席慕容诗歌与厚黑学

  中间。格外耀眼

  一种久违的感觉。使我

  不得不在这种场合。以人民币

  这种最世俗也最现实主义的方式

  亲近先生

  既使书价成倍上涨。我囊中羞涩

  也无法隔绝这份和你接近的情感

  翻开封面。先生的相貌

  在扉页上。黑色的胡子如同两把

  黑色的短剑。比命运更锋利比玄铁

  更冷。划伤中国的黑暗

  成一枚刀口

  这刀口是我们停电之夜看到的

  蜡烛和油灯。设想

  当年那些在它锋刃下胆寒的人

  这是暗的明枪

  明的暗箭

  一如先生手中的香烟。那只

  在长夜里熬红的眼睛。曾经预言过

  不远的黎明

  黑色的天空。语言是零

  你用它在铁幕上烙下滚烫的文字

  语言的火焰。黎明的歌手。朗诵者

  黑暗中光明的大师。我听见

  你的天才掠过黑暗时

  发出刀锋的声音

  书生柔软的笔

  在你手中我们才发现是:剑

  今天。先生的短剑

  早已陈列在国家纪念馆。成为

  大学中文系的一门必修课程

  在哲学与诗歌中。是一种铁的精神

  此时。我正在做你最没出息的学生

  作为中国青年诗人。我觉得

  诗歌的本质。荣誉与永存

  都在你的胡须和骨头里面

  只是先生曾经锻造为剑的笔。而今

  在许多文人手中

  都得了软骨病

  把文学直接通俗到钱。当我

  每天面对一张白纸。如面对

  命运的锋刃。我没法回避自己一生

  将背部交给阴影

  也许我唯一的努力。就是

  忍受寂寞与贫困

  使手中的这支笔。重新变得

  象先生的骨头一样坚硬

  合上书本

  我也能看见:语言的花蕾。黑夜的星

  先生鲁迅。在

  穿西装。羊皮茄克的现代人中间

  依然相貌平平。一件灰旧的长衫在身

  走在每一个读者面前。泪水

  就会涌上我的眼睛

  1992年2月号<诗歌报>

喜马拉雅山上的雪
  喜马拉雅。你在夏天逼近我

  你站站在那儿

  -----世界的最高处

  以寒冷、神奇、诡秘构成夏日的巨大诱惑

  我在摄氏四十三度高温的南方城市引颈

  眺望

  冰点三十度以下的喜马拉雅

  语境中的神话

  一阵严寒。使我肌肤收缩

  如突遇暴雪

  宿营地的灯火被大风吹灭

  我拉紧绳索。珠穆朗玛峰啊

  大地的巨帆

  带给我们美丽或无情

  我不能攀越,也要到达峰顶

  我要在峰顶筑起白色教堂,沐浴天风和雪

  为我的新娘在大地最高处铺下婚床

  用九十九个夏夜的连续激情

  融化

  冰山

  让一千条河推动

  一千个春天:土地滋润。万物生长

  我的一万个儿女出生在河流经过的地方

  屋宇。大米。语言和村庄

  运命之炬,照亮人类的殿堂

  珠穆朗玛。你等着我

  美丽而充满杀机之途。雪炭与冷火

  站在最高的地方,面临最暗的深渊

  人类最终的征服

  是雪和高度

  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思想的运行

  道路的抵达,旗或头颅

  深深地踏下,陷入与拔出,由是而再

  从冰到冰

  由雪到血

  粉碎与凝结。谁

  把终极的寒气握住。谁在大风中不会弯折

  谁是

  雪山飞狐

  珠穆朗玛。世界之母

  我在大热的中心。火炉之城

  写这首有关雪山之巅的诗。一片冰心

  打开夏夜

  飞向稿纸上方的白雪

  那里冷峭、高寒。幻鸟难越

  我的诗行,今晚按捺不住

  追随登山者的脚步。洁白的空间和高度

  把重量留住

  除了热爱与向往

  还有什么不能减轻。大雪或死亡

  又如何能阻止我的上升

  让九千只神鸟

  托举这硕大的魂灵,高翔于雪山峰巅

  蔚蓝的穹顶。九千位仙女与众神

  打开天堂之门

  雪崩被巨光击中,如玉碎之身

  撒播大地以远

  苦难与爱情

  先行者呀!你永远是高出头顶的

  雪山之莲。我在你神明的花朵下跋涉冰川

  也许我一生也无法到达峰顶

  然而,即使我停止

  也是在继续

  就像倒下的勇士,不仅仅保持前行的姿势

  他们的精神已穿越终止的躯体

  成为另一种先行者

  雪峰,我以仰望达到那一高度

  我以诗行深入你的内部

  以摄氏四十三度的高温拥抱你的身子

  用办公室的庸常公事投入你的惊险与曲折

  我的诗,与山河同在

  翻过三十四座雪山,又落入深谷,再度攀越

  喜马拉雅。未经污染的圣地

  静静的雪床

  洁白的纸张:等待

  英雄的高贵光临

  等待勇士的幸福长眠。等待诗人之心

  与珠穆朗玛峰顶王冠的

  对称

  (1997年1月号《诗神》)

关 羽
  杀人的刀

  从敌人脖子上经过的一片羽毛

  一条青龙阻挡月光

  把锋芒霸占

吴 刚
  天授的刑徒,无始无终的苦役者

  忍受寂寞、辛劳和被月光埋葬的爱情

  伐开之后,旋即复合的伤口

  欲说而又无言的嘴唇

  没有比这更永恒的孤独

  月亮里的一个伐木工人

地图上的匕首:荆轲
  优美的打开

  如打开壮丽的山河

  与裸体的绸缎

  一幅图在冒烟

  山河都着了火

  十把匕首:在饥渴和焦虑中

  寻找光荣的血

武则天
  母亲,所有的男人

  只配做你的儿子

  唯有光荣与权利

  才有资格做你的情人

5 程维及他对唐诗的痴迷 编辑
《 唐诗之魅 》
  标签: 以梦为马

  我要到唐朝去,以梦为马,今夜就出发------这是我在十几年前所写的名为《唐朝》的百行长诗的起首句,燃起了人们对唐朝的幻想与无法抑制的神往,至今尚在酒肆坊间流传,不久前京都诗友来电话,说有酒约,便以是句为短信,邀酒友—醉。

  是什么令我们对历史深处的大唐心往神驰?是什么使我们的灵魂如蝴蝶翩飞总在回望的岁月中萦绕不散?

  是唐诗。

  唐诗传导了酒的气息,月亮的气息和牡丹的气息。

  唐朝就在这些令人陶醉的气息里。端起酒杯,李白来了,------花间一壶酒,独斟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你看,李白的头上是戴有月亮的,明月朗照着诗仙的容颜,他的凤眼玉面,美髯随风,他喜欢穿如雪的白衣,飘然出尘。李白是贬谪人间的仙人,找不到返回天国之路,他是孤独的,一生都试图以酒的香气搭起回归的天梯,仰望的姿态是他一生的守候,他不拜天子,他仰望的是月亮。杜甫说: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孤独的李白,不群的李白,-----举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更流。只有唐朝的牡丹可以暂慰他的寂寞,他的寂寞之慰而又使唐朝的牡丹有了高贵气息。被李白诗句赞美的牡丹是有福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玉华浓,并非群玉山头见,便向瑶台月下逢。那朵硕大的牡丹为皇室所有,她开在宫阙,李白却邀她在月下相逢。月下的贵妃,才是李白眼中的唐朝牡丹。

  我们不可能想象李白的五花马驮着那朵鲜艳硕大的牡丹私奔,不可能!只能意会到那朵牡丹给李白提供的美妙灵感,因为诗人的五花马也好,富贵的牡丹赠给他的千金裘也罢,皆让李白“呼将小儿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去了。

  李白醉了,他醉在天国的不归之路上,他醉在牡丹的婆娑花影中,他醉在自己的不羁个性和天赋绝才里,他的生命情结是要逐月的,他踏上马鞍,那是大地的一个山头,他饮尽一壶酽浓的美酒,一挥鞭满以为便可以步着酒香铺成的路,返回月之故乡。他的确去了,留在尘间的最后一处醉酒的地方,是马鞍山采石叽,还有香满乾坤的诗篇。

  我们爱唐朝的第一个理由便是爱唐诗。

  唐诗中除李白而外,还有很多人,杜甫愁苦,虽不可爱,但我们需要这样一位技艺丰满的诗圣,他让我们从李白的飘然出世中真实地落足到尘土飞扬的地面,甚至是“车辚辚,马潇潇”的泥泞中,杜甫“三吏”“三别”痛陈的苦难,和晚年变法之作的《秋兴八首》,使我们眼含泪水,满怀感激,他让我们触摸到了唐朝之痛。中古时期的恶之花,诗艺之王。

  而白居易的不朽忧伤,令浔阳遗韵美丽至今。

  江州司马的青衫上的斑斑泪痕是最华美的,那件青衫或许很旧,几天没有换洗了,上面有酒渍、莱汤、污垢,还有墨迹。但这一切都因那场华美的斑斑泪痕而升华,升华在一个中唐的浔阳秋夜。

  一个女人为这个夜晚奉献了一场令人惊艳的琵琶演奏,这场演奏对谪居浔阳“终岁不闻丝竹声”的白居易来说,无异于久旱逢甘霖,沦落浔阳的京城琵琶女的演奏,的确是中国诗歌史上的“及时雨”,它直接催生了白居易的伟大名篇《琵琶行》,-----来自京城的贬官加才子,与曾是“名属教坊第一部”的琵琶女(现今沦为浮梁茶商的弃妇),在月白江心的船上相遇了,这是一次伤心的相会,这是一次诗意的相会,这是一次泪眼相看的相会,这是一次抚摸心灵的相会,所以才有感动古今的诗句问世-----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多好哇!这诗句成了永远安慰不幸遭际异乡人的心灵膏药,一贴就舒坦,这就是唐诗的魅力啊!

  唐诗不矫情,唐人不矫情,喝酒是酒,不玩假的,酒精兑水,以假充真,以次充优。唐人不玩这个。唐人饮酒,明情见性,杜甫《饮中八仙歌》热闹地记录了长安大名鼎鼎的“饮中八仙”姿态各异,活灵活现的情景。这“饮中八仙”,应是唐朝的人中龙凤,风华绝的英才,他们是诗人贺知章、汝阳王李进、左相李适之、美少年崔宋之、素食主义者苏晋、诗仙李白、书法家张旭、雄辩家焦遂等八人。这八人赴一酒局,是何等豪华的阵容。诗圣杜甫用他的惊才绝艺之笔在诗中为我们还原了他们的酒中醉态,他们醉得多美啊!-----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可爱的贺知章。-----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曲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天真烂漫的汝阳王。-----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避贤。海量豪饮的李适之。-----宗之潇洒美少年,举杯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崔宗之啊崔宗之,画中人,闺中思。-----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喝高了,来了荤又何妨呢!苏兄。-----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言臣是酒中仙。杜甫写李白,最是传神,也见诗圣的另一副笔墨。-----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把草圣灌醉了,可赚墨宝,都是极品。-----焦遂五斗万卓然,高谈阔论惊四筵。把平时不说的话都抖落出来,好!

  瞧,这帮哥们真是醉出了大美,把唐朝绝艺都醉出来了。如果没有唐诗,谁能领略到这种美。只有唐诗中的唐朝,一朵中国历史上热烈盛开的硕大牡丹,令人心往神驰。

  -----唐诗是牡丹的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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