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4969084 发表于 2015-11-27 10:17:27

安徽外国语学院校歌征集活动

各院、部、处、室:
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彰显学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热情,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社会友人开展“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提交发送时间为准)。
二、征集范围:
全校师生员工、所有校友、社会友人均可参与征集活动。
三、发布途径:
校园网、校报。评选结果将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含歌词、曲谱2项):
1、曲谱可为简谱或五线谱。
2、歌词应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催人奋进,能够体现学校的历史变迁、文化传承、办学特色,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与“学兼中外,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一致。
3、具有当代大学特有的文化气息和较高的艺术表现力。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历史的厚重感,创意独特,立意高远。歌词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
4、歌词语言要朴实自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
5、歌词要篇幅适中,符合节奏明快、朝气蓬勃、旋律优美、易于传唱的作曲风格以及齐唱、合唱的形式要求。
6、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知识产权
1、安徽外国语学院校歌应征作品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应征作品一经采用,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归安徽外国语学院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权。
2、应征作品如涉及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应征作品提供者承担一切责任。
六、评奖及方案采用:
1、学校根据征集内容,将设立评审组,对所有征集方案进行评选,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方案一经采用,学校将给予奖励。
2、将获奖的前六名作品进行公示,通过讨论会、座谈会、现场投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意见,形成综合方后交评审组讨论,最后由学校相关会议决定。
七、组织方式: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师生开展征集评比活动,所征集稿件师生分列。作品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学院办公室(安徽省合肥市紫蓬山风景区繁华大道(西)2号   安徽外国语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231201 )。
电话:0551-68589058      传真:0551-68589555       E-Mail:aflu@sina.cn   
特此通知
                                                                                 安徽外国语学院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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