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研X阿里音乐网络词曲创作大赛
华研X阿里音乐网络词曲创作大赛——孵化创作强手 助你双臂之力
2015华研国际x阿里音乐第十一届网络词曲创作大赛暨唱作歌手甄选开始啦!
你敢写出来 我们一定听
您很喜欢写歌? 不只会写还很能唱? 您投稿给唱片公司都石沉大海? 家人朋友都不了解音乐对我的意义? 我会写歌,我想当创作歌手,但然后呢?
以上的您,都是我们寻找的对象!!
不要犹豫了,我们是最挺词曲作者和创作人的唱片公司及音乐网站,您的作品我们不但听,而且非常认真地听,和我们一起来催生音乐的新时代!
上传您的作品,我们帮您 孵 出来。
报名前,请仔细点击阅读→《参赛者承诺书》。若成功报名投稿,则视为已默认知晓《承诺书》内容。
1. 报名日期:2015年09月01日-2015年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只接受通过虾米音乐人平台报名和作品投稿,报名成功后不得私自删除报名作品,否则视为失去比赛资格。
3. 词作请将先入驻虾米音乐人,然后填写报名表,报名表文件名请标注:所在城市_姓名_作品名称(譬如:北京_虾小米_华研的爱.doc)将其投稿至play11@him.com.tw,并标明音乐人名称和地址,以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 曲组和词曲组请直接点击报名按钮提交音频作品,并在作品歌词处注明所报组别。新入驻音乐人请先上传作品DEMO,方才可以进行报名投稿。
作词组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yunpan.taobao.com/s/wRWrYwA2Aa
特别提醒:
作词组入驻音乐人在提交DEMO处请提交您的词作文件,并将文件后缀格式改为mp3即可成功上传(示例 “报名作品.doc”改为“报名作品.mp3”)并在备注写明:华研作词组参赛者,若无备注将会导致审核无法通过从而失去参赛资格。所以务必请词作者一定要入驻虾米音乐人,若报名截止后若发现投稿但未入驻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已投稿但未入驻成功的请在10月31日之前完成入驻。
第一阶段 海选歌曲募集1 2015年09月01日~2015年09月30日
第二阶段 海选歌曲募集2 2015年10月01日~2015年10月31日
第三阶段 歌曲复选阶段 2015年11月01日~2015年11月30日
第四阶段 歌曲决选阶段 2015年12月01日~2015年12月31日
1. 海选: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创作人,仅能通过虾米音乐人平台报名及投稿,提供参赛作品的音频文件或文字。投稿作品一经审核通过,即可成为海选参赛选手。
2. 初审:进入初审的选手。
3. 复审:进入复审的选手(20位),经由评审最终选出冠亚季军及各佳作奖项归属。
1. 评分维度:
A. 作词组:词100%
B. 作曲组:曲50%、演唱50%
C. 词曲组:词33%、曲33%、演唱34%
2. 申报规则:
A.参赛者同一件作品只可以选择只投稿其中一组;
若选择分别投稿至作词组和作曲组,则直接视为报名词曲组。
若分别投稿至词曲组和其他一组,则直接视为投稿词曲组。
B.单独报名作词组,至少投稿一首词作,最多不超过3首
C.单独报名作曲组,至少投稿一首DEMO,最多不超过3首。
D.报名词曲组,至少投稿一首作品,最多不超过3首。
1. 作曲组及词曲组:
冠军 1名:二万伍仟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及歌手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及有机会入选由阿里音乐发行的「寻光计划」合集。
亚军 1名:一万伍仟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及歌手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及有机会入选由阿里音乐发行的「寻光计划」合集。
季军 1名:一万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及歌手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及有机会入选由阿里音乐发行的「寻光计划」合集。
佳作数名:录音器材一台(内容未定)。
2. 作词组:
冠军 1名:二万伍仟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
亚军 1名:一万伍仟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
季军 1名:一万元人民币奖金、华研保留签约专属作者的独家权利,有机会录制得奖曲目提供华研歌手使用。
佳作数名:录音器材一台(内容未定)。
3. 得奖之作品如为共同创作者,应由共同得奖者自行决定奖金分配。
4. 本次大赛奖金之相关奖金,为含税的金额;本次大赛奖金之相关税金,由大赛主办方华研代扣代缴。
1. 原创且未被公开发表过的音乐作品;
2. 词曲的语言、风格、形式不限;
3. 参选作品必须以独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现,并得辅以乐器伴奏;
4. 文件类型:
作曲组 : 分为包含歌词的词曲创作以及没有歌曲纯音乐旋律的曲创作,不论哪一种作品都必须为有包含 演唱 及 伴奏 之作品 ((没有伴奏的清唱及演奏曲不符资格)
作词组 : 符合歌词格式的文字作品;
5. 参赛作品主题健康,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侵害协力厂商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内容;不得含有出售、 商业推广等直接或间接商业目的。
6. 下列作品不在参赛范围:
1) 任何形式的剽窃和翻唱。一经主办单位协同评委会判定,即失去参赛资格。 对剽窃和翻唱认定结果可能涉及的纠纷,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2) 被录制成音像制品并已公开出版做实体或数字或音像产品发行的作品;
3) 已获中央或省级各类新歌评选活动奖项的作品;
4) 已将参赛作品版权售予、或赠予、或合作,及以其他形式不再拥有作品完全著作权的作品;
5) 已向传媒或发行社投递作品尚未得到退回通知的作品;
6) 已参加任何正在举办尚未公布结果的原创活动的作品;
7) 参赛者与任何海内外词曲版权/经纪公司,有现存合约之关系。
8) 参赛作品曾(已)参加过其他比赛、或获奖,或曾出版或商品化过,且曾有任何相关授权行为。
9) 为确立评审作业之效率、保密、公正、权威性与利益回避原则,凡本活动之主办协办与赞助单位之员工与其亲属皆不得参加此比赛,一经发现违反此规定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7. 参与投稿的作品需同意授权于虾米音乐及天天动听网站平台上播出。
1. 参选者年龄、性别、地区、国籍、不限。
2. 以每首原创歌曲演唱人(或团体)为参选单位。
3. 每个参选单位,投稿作品不得超过三首。
4. 投稿人(或团体)必须为投稿作品之作曲人或作词人之一,即曲著作权人或词著作人。
5. 《附件四:授权和承诺书》:如参选单位非投稿作品之完整作曲人(或作词人),需提交其他权利人之间的书面委托书,如附件。(注:词著作权人、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均为同一个人时,则不必)
6. 参赛作者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投稿要求、上传作品时需认真阅读并签署《附件五:选手参赛承诺书》;参赛者完成以上操作后,即视为其已经阅读、完全同意并自愿遵守该投稿要求;
7. 参赛作者所填个人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填写虚假信息;填写虚假身份资料的,一经确定即取消比赛资格;
8. 违反投稿要求规则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可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主办方有权对大赛投稿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9. 获奖之参赛者需将其入选作品之著作权,专属授权由华研音乐经纪代理。又华研音乐经纪并享有与参赛者优先签署专属作者合约之权利。
原创歌词征集 谢谢提供的信息!可惜已过时限。 那永恒 发表于 2016-2-5 22:39
谢谢提供的信息!可惜已过时限。
谢谢两位老师良苦用心了,大恩不言谢了,尽在不言中。晚上好,敬茶了,明日开始,努力,不负老师的苦心,学有所成之时,再回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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