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公开征集“县歌”歌词 创作费5千元
为进一步提升“幸福珙县”的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珙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珙县“县歌”歌词。
据悉,该县在宜宾的区县级城市中还是首个开展“县歌”评选,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对最终选用为珙县县歌歌词的作者奖励作品创作费5000元。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
珙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们对“县歌”歌词要求主题鲜明,立意深刻,思想性强,具有强烈的时空穿透力和浓郁鲜明的珙县地方特色,体现珙县风土人情、文化底蕴、经济社会发展、主流历史文化和时代精神。文笔精妙,手法独特,符合歌词规范要求,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
据悉,本次“县歌”歌词评审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进行。初审阶段由珙县“县歌”歌词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查。复审采取专家评审、群众评审、领导审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终审按照《珙县县歌歌词征集评审细则》的规定,采用比例打分方式进行,以分数高低确定获奖等次。
目前,市民可向珙县县歌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或者信件地址投稿,要求每位作者投1首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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