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gresw 发表于 2015-7-12 14:04:37

“免费音乐”大限已到

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的通知》,要求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责令各个音乐服务商在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该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一波又一波的讨论,对大大小小的音乐平台来说,到底会有什么影响?普通用户是否就要与免费听歌说再见了呢?

  大型公司影响甚微

  记者了解到,事实上,近两年国内大型互联网音乐平台都已经加强了自身的版权建设。“我们从数年前就开始了版权的购买,和唱片公司以及歌手,我们都签署了相关的版权协议。”百度音乐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所以,此次国家版权局发布的通知对我们没有什么影响。”

  腾讯音乐、酷狗音乐、网易云音乐等相关人士也都表示了相似的态度。但有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刚刚创业的小公司来说,上述通知的影响会比较大。由于刚刚创业,资金实力也不雄厚,所以不可能和各大唱片公司及歌手签订相应的版权协议。

  国内一些比较大的音乐门户网站、APP等经过多年的探究,积累了一些用户习惯,有免费音乐模式,也有无损高品质音乐付费模式,还有一部分采取会员付费服务,用户的习惯也已经逐渐养成。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音乐提供平台也不会把音乐全部弄成付费模式,“一刀切”的话,用户流失会加大,现在的音乐网站、APP等也在尽力挖掘除粉丝以外的用户。音乐门户网站和唱片公司的深度合作推出的在线演唱会,费用其实很低。完全付费,还是有一个过程。

  当然,近两年音乐提供平台也在不断进行着付费的尝试,其中也不乏结果还不错的项目。像QQ音乐,周杰伦2014年发行的专辑《哎呦,不错哦》,在QQ音乐发行时价格为20元一张,最终下载量达15万张。

  未经授权分享都属侵权

  “实际上,只要是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音乐作品上传网络免费分享的行为都属于侵权行为,即使上传人是付费下载的音乐,也不管是不是以获得经济利益为前提,都一样。”天津版权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但该负责人也坦言,从音乐人角度来看,他们也未必真的想让自己的作品全部都付费。例如,对于尚不知名的作者而言,自己的作品能够有人传唱,就是很好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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