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遭遇“剽客”
我是一个靠文字走出来的人,而今文字已溶入我的骨子里,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经常为文章发表而高兴,为不见稿子而失落,用一句话概括就是“高兴着文章的发表,心痛着稿子的‘枪毙’。”今年“三夏”麦收之始,望着金黄的麦海,我陷入了深深的遐想,穿越时空隧道回到了久远的过去,见景生情,写了一篇《麦收记忆》的记事散文。不久,很幸运被一家媒体刊登。呵?文章是我所写,但作者却变成他人。在懊恼中我百思不得其解,很生气地给这家副刊部的主任打了电话,自报家门后,他开始显得很冷淡,继而我提到所发那篇稿子的事情,并非常生气地责问:我辛辛苦苦写的东西怎么变成别人的了,对这一点我无法理解。他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那个编辑没有跟你打电话吗?”“哪有什么编辑给我打电话?!”“那是编辑出现的错误,我让她给你打电话表示道歉。”这名主任解释。“你也知道写东西辛辛苦苦的,结果发表了却成别人的了,让谁心里也不会舒服,要么你在报纸上发一个‘更正’,说明一下。”我提出解决办法。可是这名主任却说:“那样我们会受罚的,你也是一个‘老写家’了,原谅一下吧,谁没有一个失误。”
话都说到了这个分上,还能怎么说呢,我也不是一个“踩着犁耙不起脚”的人。上午将近11点,一名女士给我打来电话,说她是那家媒体的编辑,说自己也是农村出身,看到我写的那篇《麦收记忆》的文章有着同感,觉得很亲切,由于头一天家里发生了一点不顺心的事,在编发稿子的时候把作者的名字给搞错了,并一再说,自己绝不是故意的,正式向我道歉,请求我能够原谅。
是的,人都有不顺心的时候,也许都难免会有失误的时候,我不能再为此事耿耿于怀,权当是写了一篇文章遭到一名品质低劣的“剽客”的剽窃,白忙活了。但是,我还是要说,一个人无论心境怎样不好,千万不要把烦恼带到工作当中,尽量减少失误。这不仅是对别人负责,同时也应该是对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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