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明龙杯•法治小苹果”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开展“明龙杯•法治小苹果”歌词征集评选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主办单位
明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协办单位
安徽省明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明龙酒业)
三、征集时间
2015年2月1日至5月31日
四、征集内容
根据筷子兄弟《小苹果》曲调撰写新歌词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
一是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二是突出有关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升级、推进科技进步、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农村改革和城乡统筹发展、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三是突出倡导社会责任、规范公权运行、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有序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和维护合法权益;
四是突出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诚实守法经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正廉洁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是突出推进法治明光建设,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推动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法治创建为重点的各类法治实践。
作品内容可与我市近年来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的成绩相结合。
(二)作品要以正面宣传为主,充分体现法治内涵,注重法律价值追求。导向上要主题鲜明,基调健康,思想性强,时代性强;创意上要切入准确,新颖独特,寓意深刻,风格自然;表达上要严谨清晰,易认易记,感染力强,效果突出。
(三)作品不得在内容中显示创作人信息。
(四)征集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除颁发奖金、证书外,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并拥有对作品的修改、改编等非商业性再创作和用于公益宣传的权利。
(五)本次活动恕不退稿。
(六)本次所征集到的作品仅在公益事业(法治宣传)范围内使用。
六、奖项设置及评审
(一)本次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10名。一等奖奖金2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同时对获奖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二)市法治办组织市内法律界、文艺界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选送作品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果将第一时间在《明光报》、市政府网、市先锋网、市新闻网、市普法网等媒体公布。
七、投稿及联系方式
作者需将作品以书面形式递交主办单位。地址为:市政府大楼1312室(市法治办、市司法局宣教股),电话:0550-8034289。联系人:邵先艳1395508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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