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征集《鹰潭检察官之歌》歌词启事
为加强全市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艺术地再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性质,抒发新时期共和国检察官爱检敬业、严格执法、文明办案、清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高尚情怀,激励检察干警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联合开展《鹰潭检察官之歌》歌词征集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指导思想:征集活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检察官形象为追求,以鼓舞检察干警士气为目标,面向社会,征集精品。
二、歌词要求:歌词要主题鲜明,突出检察机关性质、任务和特点,展现人民检察官的职业品德和新时期检察官的精神风貌。
三、报送要求:
1.应征作品须报送纸质和电子文件。
2.书面邮寄请寄至:江西省鹰潭市梅园大道21号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收,邮政编码:335001。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征歌词”字样。
3.电子邮件投稿地址:ytsjjgdw@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征歌词”。
4.直接送达及联系人: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罗会来、肖志丽。联系电话:0701—*******、*******。
四、评选办法:本次评选活动将邀请词作家、专家等,采取讨论方法进行初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复评,确定的入选作品报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征集活动办公室审定。
五、征集时间:2015年1月13日-2月13日。
六、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共设2个奖项,奖励5人:
优胜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入围奖4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有关说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否则由投稿者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参赛者请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鹰潭检察官之歌》歌词征集活动报名表,详细填写报名表内容。2人以上合作作品,以第一位主创人员的身份投稿。
3.获奖作品在支付奖金之后,其著作权归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投稿作品一律不退。
4.凡投稿人均视为知悉并认可本方案全部内容。
5.鹰潭市人民检察院基本情况,详情可登录鹰潭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yingtan.jcy.gov.cn/)
6.鹰潭市人民检察院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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