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征集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提升宁夏普法宣传教育影响力、传播力,积极创作一批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文化宣传作品,提高宁夏法治文艺作品创作热潮,增强宁夏法治宣传效果,举办全区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名称
宁夏法治文艺视频作品大赛
二、活动主题
美丽宁夏 法治相伴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单位:吴忠市司法局
执行单位:宁夏报业传媒集团会展有限公司
四、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
面向全区征集法治宣传作品。作品均可以单位和个人名义参赛。
2.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解法律条款必须清晰准确,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通俗易懂。作品形式不限,可有剧情展现,参赛作品必须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和征集方向的原创作品,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
3.作品上传
参赛作者自行将作品上传至宁夏普法创意文艺作品大赛征集网页,并填写报名信息。作品通过审核后方可参与比赛。
投稿上传网址:http://www.nxnews.net/zt/23zt/nxfz/index.html
参赛作品时长应控制在5分钟以内,微电影作品控制在15分钟以内,分辨率1920*1080,Mp4格式,画面清晰完整,有字幕,每次上传不得超过500M。
作品上传时间:2023 年11月13日开始至2024年3月1日截止
五、评审评选
初审:点赞量+播放量总和+加单位推荐以及作品内容进行打分,选出30部作品进入终审环节。
终审:终审采取邀请专家、自治区司法厅、吴忠司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参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名单。
六、作品展示
1.在宁夏新闻网官网设置参赛作品风采展示专栏,对获奖作品、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推广。
2.获奖作品将在宁夏新闻网、宁夏日报客户端、法报小厨吴忠法治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推广。
七、奖项设置
宁夏普法创意文艺作品大赛,将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1.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
2.二等奖2名,奖金10000元;
3.三等奖3名,奖金7500元;
4.优秀奖15名,颁发证书;
(备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获奖者需自行支付奖金税金。)
八、承诺、保证与权利约定
参赛者提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作出如下相关承诺、保证,并与大赛主办方、参与方达成如下相关约定。
(一)保证作品原创、不侵权
所有(个人或团队参赛者)参赛作品,除内容必须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外,必须是原创作品,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发表,未参加过其它比赛。参赛者保证对其参赛作品拥有完全充分的知识产权,保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
(二)承诺承担侵权的责任和后果
1.参赛者就其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所有法律问题承担法定、约定义务,并承担对相关权利方包括第三方的违约、侵权等法律责任。
2.参赛者不能做出原创和不侵权承诺与保证的。应在提交作品时做出声明并由大赛主办方当即记录在案,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被大赛主办方拒绝接受的后果。
3.参赛者提交的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大赛主办方有权退回作品、取消参赛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获奖证书,并有权在有关媒体公布其侵权行为。
4.大赛主办方因使用参赛作品遭到第三方的侵权主张而导致处罚、经济或名誉损失的,该作品的参赛提交者应对主办方进行充分、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并通过报刊和网络媒体声明道款、为主办方消除不良影响。
(三)其他约定
1.大赛主办方,相关媒体有权将参赛作品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及宣传品制作等用途,且不需支付报酬。
2.在进行评审之前,参赛者可向大赛主办方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撤回其参赛作品。
3.大赛奖项评定数量视参赛作品质量而定,允许部分奖项空缺:若对奖项结果有任何争议,一切均以组委会审定结果为准。对于所有获奖作品,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九、投稿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胡老师 许老师
联系电话: 13895618105 15009680430 支持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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